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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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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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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卫生局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8-4-9 | 文章录入: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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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提高补偿比例。镇级住院补偿比由原55%上调至70%,县级住院补偿比由原45%上调至55%,县级以上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由原35%上调至45%,非定点公立医院报销比例由原30%上调至35%。二是提高了封顶线。封顶线每人每年由原15000元(包括住院补偿、特殊慢病门诊补偿)上调至30000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和住院二次补偿等)。三是降低起付线。县级住院起付点由原500元下调至400元。四是扩大慢性病补偿范围。将类风湿性关节炎伴严重肢体障碍、肝硬化、血友病、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慢性病列入了慢性病报销范围,慢性病报销种类达到16种。五是提高农民门诊药费报销额度,由每人每年8元,增加到每人每年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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