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县工商局"四项机制"护农保春耕 |
|
 |
|
| 县工商局"四项机制"护农保春耕
|
| [ 作者:工商局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8-4-9 | 文章录入:admin ] |
【字体:小 大】 |
| 一是建立农资企业联席会制。召开由全县主要农资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督导农资龙头加强对加盟连锁店的管理,协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措施。二是建立农资质量承诺制。以责任书的形式,与全县360多家农资经营户签订质量承诺责任书,要求各经营户对农资质量、广告宣传等13项内容做出公开承诺。三是建立农资质量监督员制。聘请62名德高望重的农民作为农资质量监督员,通过对农资经营户的经营情况、农民农资使用情况进行走访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举报。四是建立农资监管责任制。分别与8个基层分局签订农资监管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各责任单位对化肥、种子等农资的监管责任,严格兑现奖惩。 |
|
上一篇文章:我县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
|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