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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司法局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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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南县司法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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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4-9-29 | 文章录入: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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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局主要职责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各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律师机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 1、应聘担当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 8、办理见证; 9、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诉讼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 3、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5、公证法律援助; 6、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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