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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物价局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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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南县物价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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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4-9-29 | 文章录入: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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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及职能科室 滦南县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具体执法科室为物价检查科和价格举报中心;依据国家计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具体职能科室为价格管理科。 二、工作时限 价格管理:对一般性的调整价格或收费标准事项,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要在5个工作日办结;重要的调整价格或收费标准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办结;重大的调整价格或收费标准事项,办结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凡申领或审验《收费许可证》的,符合政策规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随来随办。 价格举报:群众在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一般性的在收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投诉举报,办结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审批执法程序 收费许可证审批程序:1、申请;2、呈报;3、批准。 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基本程序:1、受理;2、制止;3、立案;4、调查;5、审理与决定;6、送达;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8、执行;9、结案。 四、审批执法事项监督举报投诉单位和电话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为4122871。 县纠风办:4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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