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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唐山市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奔政发[2007]22号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7-17 | 文章录入:admin ] 【字体:
 唐山市市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目录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4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招标方案核准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第54号公告)第11条
 3、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初审)
 设定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第3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1]65号)第5条;《河北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4、非限制类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3项)
 1、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7项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下放管理层级第3项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2项)
 1、企业债券发行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1条;《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1号)第11条
 2、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下放管理层级第1项
 
 唐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3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项)
 1、煤炭经营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煤炭法》第48条;《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第6、7、9条;《关于加强煤炭经营管理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实施意见》(冀政[1998]9号)第3条
 2、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加工企业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转批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暂行规定》(省政府令[1999]14号);《河北省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办法》(冀经贸资源[2000]665号)
 3、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设定依据:《矿山安全法》第8、34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2项)
 1、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限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转批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河北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冀经贸委[1997]577号)
 2、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3、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4、钢铁行业治理整顿、结构调整和现有工艺装备按国家产业政策认定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字[2005]1号);《关于明确钢铁整顿中有关单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通知》(唐政办函[2004]133号);《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
 5、黄金生产许可证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省政府第9号令);《河北省黄金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省黄金管理局冀许办[1999]13号)
 6、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污染防治限上项目审核
 设定依据:《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7、省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立项审核
 设定依据:《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41号令);《河北省企业技术开发重点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省政府生产办冀政生[1992]73号)
 8、省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核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43号);《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冀计技术[2001]619号)
 9、省高技术产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核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43号);《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冀计技术[2001]619号)
 10、省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及国产化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核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43号);《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冀计技术[2001]619号)
 11、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限下(3000万美元)项目审核
 设定依据:《国务院转批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发[1986]83号)
 12、5000万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和所有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限制类项目初审
 设定依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号令);《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冀发改外资[2004]108号)
 13、境外加工办厂项目审核
 设定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
 1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用于散装水泥预拌砂浆设施、预拌混凝土装备建设或改造项目审核
 设定依据:《关于发布散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23);《关于印发河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原省财政厅、原省经贸委、建设厅冀财综[2003]55号)
 15、新建、改建、扩建水泥项目前期产业政策审核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办发[1999]49号);《省计委、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水泥工业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技工业[2001]1018号)第1、2条
 16、软件企业认定初审
 设定依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第28、30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双软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信信[2004]67号)
 17、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核准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18、5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核准
 设定依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号令);《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冀发改外资[2004]108号)
 19、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20、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冀经贸资源[1990]90号)
 21、冶金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冶金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号)第5、6、9、10条;《关于印发<唐山市冶金及有色金属矿山治理整顿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函[2005]16号)
 2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6项)
 1、开采黄金矿批准初审
 设定依据:《申报审批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实施细则》(原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国经贸金资[2000]64号);《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关规定》(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黄金[2000]161号)
 2、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初审
 设定依据:《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41号令)
 3、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43号);《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冀计技术[2001]619号)
 4、国家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43号);《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冀计技术[2001]619号)
 5、中小型热电联产机组的审核
 设定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河北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办法》;《河北省经贸委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中小型热电联产机组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6、新建、扩建、改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项目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8条
 唐山市教育局(27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项)
 1、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8、9、12-14、16、17、53-57、60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8-10、12、14、37、39、41、44-46条
 2、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教师法》第10、11、13条;《教师资格条例》第12、13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6、8、10-12、17、20、21、26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5项)
 1、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转学、休学及退学等)
 设定依据:《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
 设定依据:《河北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冀政[1987]46号)
 3、一类幼儿园、一类学前班评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河北省学前班分类验收标准》
 4、市直中学学籍管理(转学、休学及退学等)
 设定依据:《河北省全日制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第23条
 5、市区初中、小学的设立、调整
 设定依据:《贯彻小学管理规程的几点具体意见》(唐教[1999]26号)
 6、普通高中等级认定(省合格高中)
 设定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分类分级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
 7、河北省一类乡镇成人学校、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设置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关于建立师范性乡(镇)成人学校的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函[1994]188号)
 8、省级教育科学课题立项
 设定依据:《国家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9、省级示范性普通中小学和特色高中、综合高中的认定
 设定依据:《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核准办法》;《关于建设10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
 10、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1990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第6条
 11、开办普通中小学公办民助学校
 设定依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实验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1998]96号)
 12、省级优秀学生
 设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13、体育特长生资格
 设定依据:《关于初中招生、初中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14、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合格证书、实验教室合格
 设定依据:《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和校园网评估验收意见》;《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和校园网评估验收标准》
 1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设定依据:《河北省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16、民办学校、民办非学历机构招生广告
 设定依据:《河北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管理办法》(冀工商[2004]44号)
 17、河北省计算机及校园网建设、图书馆管理示范校
 设定依据:《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试验与研究课题方案》(冀教所[2000]5号)
 18、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设立、撤销
 设定依据:《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中发[1998]8号);《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
 19、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认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教育委员会印发实施“5111工程”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教师[1999]27号)
 20、录用非师范类毕业生任教
 设定依据:《河北省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冀教人字[1998]60号)
 21、教师初级系列职称评定
 设定依据:人事局职称管理规定
 22、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设定依据:《河北省教师、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冀教人字[1998]11号)第13条
 23、师范学校专业设置
 设定依据:《师范学校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4、各级各类院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
 设定依据:《河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师[1999]26号)
 25、市直院校内设机构、编制
 设定依据:《编制管理规定》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2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项)
 1、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8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2、3、6、7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项)
 1、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
 设定依据:《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7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5项)
 1、宗教活动场所(非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13条
 2、市级宗教团体举办培训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38条
 3、跨县(市)宗教活动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29条
 4、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设立许可(审核)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13条
 5、市级宗教团体设立许可(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29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项)
 1、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设定依据:《保留的非涉密的宗教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办发[2004]62号)
 2、民族成份更改核准
 设定依据:《关于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
 唐山市公安局(5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5项)
 1、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拍卖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项、第36项、第3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22、23、39条
 3、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14、27条;《河北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暂行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许可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许可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25条
 6、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许可(县级受理、市级审核、省厅审批)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20条;《公安部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次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后上报省厅)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30条;《公安部六局关于启用97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通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次性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后上报省厅)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9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9、台湾公民往来大陆许可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14-16、21条
 10、教练车路线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
 11、机动车登记
 设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
 12、机动车驾驶许可
 设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23、26条
 1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8条
 1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3、14、18、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外国人口岸签证工作规范》
 15、中国公民出境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6、17条
 16、剧毒危险品购买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39条
 17、跨县、区游行示威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6、7条
 18、计算机机房建设及网络安全设计核准
 设定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超限物品运输道路通行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
 20、出海船舶边防登记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4项
 21、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项;《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4号)第2-13条
 22、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2条
 2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
 24、入境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37条
 25、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30条
 26、外国人准迁证核发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2条
 27、城市养犬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8项
 29、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验收工程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
 30、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2项
 31、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3项
 32、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设定依据:《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家经贸产业[2000]105号)第2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53项
 33、出海船民证核发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5项
 34、爆破工程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30条
 35、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报警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第4项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5项)
 1、户口迁移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设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11条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有关资料审核、变更设计同意
 设定依据:《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12条
 4、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设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
 5、机动车辆通行证核发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34条 (设立一年过渡期)
 6、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刻制印章审批
 设定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7、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8、变更年龄、性别及疑难户口的审批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公户[2003]332号)第15条
 9、市区纸印品样品
 设定依据:《河北省印刷业管理暂行规定》
 10、出租汽车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设定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2]45号)
 11、人力三轮车号牌核发
 设定依据:《唐山市市中心区人力三轮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
 12、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市局把关、省厅审批)
 设定依据:《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0项
 1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市局把关、省厅审批)
 设定依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0项
 14、在依法规定的场所、部位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业务的批准(市局把关、省厅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10条
 15、安装使用电网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唐山市民政局(2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5项)
 1、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7、11-13、16、17、20、21、23、31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3、5、8-11、15、17、23、25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第2、3、5、10、12、14-19条
 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19条;《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2001年第23号令)第4-7、10、11条
 4、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许可
 设定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5号)第8条
 5、经营性公墓建设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94]112号)第28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4项)
 1、火葬场、殡仪馆建设
 设定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5号)
 2、县乡级地名命名、更名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冀政函[1994]202号)
 3、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4、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
 设定依据:《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公勤费、护理费的通知》(政干字[2002]第434号)
 5、社会福利机构成立、变更
 设定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冀民[2001]67号)
 6、社会福利企业开办
 设定依据:《河北省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的通知》(冀民[2002]222号)
 7、革命伤残人员伤残评定、变更、确认等事宜
 设定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的通知》(民[1989]优字第18号);《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
 8、退役士兵市辖范围内异地安置,农村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或二、三等伤残人员变户安置审批
 设定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
 9、申报军转地手续
 设定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0、革命烈士批准(追认)
 设定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1980]152号)第4条
 11、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等名称的命名、更名
 设定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6条;《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第10条
 12、纳入市级管理的名胜古迹、纪念地、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坐落在路南区、路北区的公园、广场等名称的命名、更名
 设定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6条;《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第10条
 13、跨县(市)的山、河、海湾、岛、礁、滩涂、洼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
 设定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6条;《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第10条
 14、路南区、路北区新建居民区、住宅楼、道路、桥梁、建筑物、构筑物等名称的命名、更名(市政府审批)
 设定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6条;《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第10条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2项)
 1、华侨、港澳台地区中国公民在内地办理收养登记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19条
 2、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5条
 唐山市司法局(10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项)
 1、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核(初审)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7项;《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62号令);《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2、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初审)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1项;司法部《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8条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60号令)
 二、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7项)
 1、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6项;《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第63号令);《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2、公证员执业及年度注册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8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第39号令)
 3、设立公证机构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5条
 4、律师执业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5、设立律师事务所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6、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7、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80项;司法部《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法律职业管理办法》
 唐山市财政局(2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项)
 1、会计从业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会计法》第38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4项)
 1、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3、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5、行政事业单位帐户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国办发[2001]41号)
 6、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设定依据:《会计法》第36条;《代理记帐机构管理办法》第3条
 7、市管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
 设定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字[2002]4号)第394条
 8、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费用计划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9]4号)
 9、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
 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冀财综(2002)95号)
 10、行政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审批
 设定依据:《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1、唐山市财政票据购买证
 设定依据:《河北省收费罚没票据办法》
 12、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
 设定依据:《河北省小汽车编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2号)
 1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设定依据:《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冀财法字[1998]8号)
 14、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归集计划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9]4号)
 1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设定依据:《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若干意见》(唐财企[2004]20号)
 1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及资产评估结果合规性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财企[2000]57号)
 17、离休干部家庭病床、器官移植、安装人工器官及300元以上检查项目
 设定依据:《关于唐山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老干字[2001]9号)
 18、离休干部零星医药费报销
 设定依据:《关于唐山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老干字[2001]9号)
 19、契税计税依据核定及契税减免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6条
 20、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7]第27号)
 21、市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设定依据:《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冀财外字[1993]第1号)第22、25条
 22、市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冀财外字[1993]第1号)第4条
 2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冀政办[1998]14号)第5条、第14条
 24、社会中介机构取得同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设定依据:《河北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冀政办[1998]14号)第5条
 唐山市人事局(42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项)
 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9月2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第6条;《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11月4日冀人[2002]5号)第2条。
 2、省内人才中介机构在唐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10条;《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11月4日冀人[2002]5号)第10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40项)
 1、未列入国家就业方案非在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录用
 设定依据:《关于未列入国家就业方案非在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录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发[2001]109号)
 2、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安置
 设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第12、15条
 3、市级农业引智推广示范基地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的管理办法》(冀外专字[2002]058号)
 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格评审
 设定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河北省高中级资格申报条件》;《关于在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27号);《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确定、调整的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1]1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1994]29号)
 6、国家公务员录用
 设定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人录发[1994]1号)
 7、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录用
 设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加强计划管理,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过快增长的通知》(人发[1997]69号)
 8、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审批
 设定依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的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工)伤亡认定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使用)的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国发[1985]115号)第2、5条
 1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伤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1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批
 设定依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审批权限的通知》(冀人福[1993]20号)
 1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全市中级工资格考核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22号)
 14、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的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
 设定依据:《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冀人[1997]16号);《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干[1992]184号)
 15、流动人员出国、出境政审
 设定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流动人员因私出国、出境政审问题的通知》(冀人干[1991]5号)
 16、唐山市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资格审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发[1999]67号)第1、7条
 17、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事项的审核
 设定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18、按管理范围核发经考试取得的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人事部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人事部《关于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的通知》(人职发[1994]15号)
 19、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初聘(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20、外地调入人员(含转业军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21、唐山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核
 设定依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8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1号)第5条
 2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及验证
 设定依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11号)
 23、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人员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2]41号);《关于推荐2004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的通知》(冀人发[2004]60号)
 24、出国(境)培训立项和培训人员的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外专字[2003]23号)
 25、申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设定依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各系列《高中级资格申报条件》;《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27号);《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
 26、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人选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选拔2004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冀人发[2004]43号)
 27、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中青年专家资格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开展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3]73号)
 28、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审核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发[2003]46号)
 29、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发[2003]52号)
 30、给予或撤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二等功以上奖励
 设定依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68号)
 31、市直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任
 设定依据:《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27号)《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32、市直事业单位工效挂钩、工资总额核定
 设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发[1997]95号)
 33、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高级工、技师资格考核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
 34、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奖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省政府令206号)
 35、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和有突出贡献人员提高退休费资格和计发比例的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部分专家待遇的通知》(冀人发[2002]116号)
 36、市政府机关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
 设定依据:《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冀人[1994]95号)
 37、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
 设定依据:《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冀人[1997]16号)
 38、政府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评结果
 设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冀人发[1996]35号)
 39、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满转正定级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1994]29号)
 40、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浮动工资及转固定工资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事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字[1998]286号)
 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6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7项)
 1、职业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冀劳[1994]23号)第29、30、32条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劳培司[1997]50号)
 3、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河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实施意见》(冀劳[1997]103号)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6号)
 5、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4项
 6、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16、17、18条
 7、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6项)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唐政发[2000]81号);《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唐政发[2000]82号);《关于印发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唐劳[2001]2号)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唐政发[2000]81号);《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唐政发[2000]82号);《关于印发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唐劳[2001]2号)
 3、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4、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认定
 设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6、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1条
 7、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聘任校长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3条
 8、职工档案保管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0]57号)
 9、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1条;《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9、10条
 10、基本医疗保险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部[1999]2号令)
 11、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受理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唐劳[2001]2号)
 12、企业职工退休及有关待遇
 设定依据:《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
 1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
 14、劳动合同鉴证
 设定依据:《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冀劳社[2002]71号)
 1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冀劳社[2002]71号)第12条
 16、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设定依据:《关于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事项(3项)
 1、新建技工学校审报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7项
 2、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第12条
 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3项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34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9项)
 1、小型储量规模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15、16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至16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3至16条;《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5至27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有荒山、荒地、滩涂使用权许可(国土资源部门承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
 4、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核准
 设定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8条
 5、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拆除、闲置许可
 设定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8条
 6、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设定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7条
 7、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设定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
 8、海域使用许可
 设定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第17条;《河北省海域管理条例》第11条;《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93)财综字第73号)第9、11条;《河北省海域管理规定》第6条;《河北省实施〈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细则》((1995)冀财综字第46号)第9条
 9、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59、60、62T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9条
 10、国有建设用地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
 设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38条
 12、大中型建设项目地下水取水申请、供工水源地地下水取水申请的审核
 设定依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第15条
 1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28、29、31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21、23条;《河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第16、17条
 14、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设区的市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24-27条;《河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第13条
 15、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用)审查(国土资源部门承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6、使用耕地取土的批准(国土资源部门承办)
 设定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8条
 17、建设项目用地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
 18、临时用地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9、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查批准
 设定依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5、6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5项)
 1、初始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12条
 2、土地证书定期检查
 设定依据:《土地登记规则》
 3、土地收购储备
 设定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7条;《关于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暂行规定》(唐政字[2003]23号)
 4、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镇国有估价管理暂行规定》
 5、代市政府审批荒废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设定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6、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在我市投资开发复垦整理项目
 设定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7、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方案、补充耕地项目立项
 设定依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耕字[2000]90号)
 8、代政府审批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设定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15条
 9、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第5条
 10、涉外海洋科学研究
 设定依据:《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
 11、勘探开发海洋石油溢油应急计划
 设定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
 12、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表)
 设定依据:《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13、海洋倾倒废物
 设定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14、本市设置的测量标志迁建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章;《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28、29条;《河北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第9条第2款
 15、减缴、免缴海域使用金
 设定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6、37条
 唐山市规划局(22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2项)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丙级资质认定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0项
 2、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3条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
 4、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3条
 5、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
 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8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49条
 8、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29条
 9、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6条
 10、房地产受让人改变土地用途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
 1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30条
 12、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0项)
 1、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建制镇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设定依据:《河北省村镇规划评议和实施监督暂行办法》冀建规[2001]2号)
 3、行政执法证件年检
 设定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第9条
 4、城市详细规划技术审查
 设定依据:《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详细规划技术审查规定>的通知》(冀建规[1998]279号)
 5、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14条
 6、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的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19条
 7、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图备案
 设定依据:《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4条
 8、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确认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20条
 9、各有关部门单独编制的各类专业规划的审查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15条
 10、城市规划编制任务备案
 设定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20、22条
 唐山市建设局(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项)
 1、市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2、4、5条;《河北省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办法》第3、5、6、7条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4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3项)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
 2、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21、24条
 3、城市绿地临时占用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纪念碑广场管理的通知》(城建[2000]52号)
 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31、33条
 5、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的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1条
 6、市政园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9、10条
 7、市政园林公用基建项目工程设计核准
 设定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11条
 8、特种行业供水设施建设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30条
 9、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30条
 10、使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架设其它线路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29条
 11、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17条
 12、拆除、改用、移动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22条
 13、市区内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畜)(犬除外)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33条
 1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29条
 15、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包括城市桥梁)通行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28条
 16、掏运粪便许可
 设定依据:《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2条
 17、城市排水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3项
 18、危及照明线路安全作业许可
 设定依据:《唐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32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1号)第17条
 19、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2项
 20、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30条
 21、利用桥体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9项
 22、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4条
 23、古树名木的移植、买卖和转让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24、井室内接装水管、穿插其他管道许可
 设定依据:《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29条
 25、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第10、11条
 26、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22条
 27、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7条
 2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
 29、搬动、拆除、封闭、改用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0条
 30、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的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9条
 3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2、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许可
 设定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
 33、 在风景名胜区从事饮食、商业、交通运输等经营活动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30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1项)
 1、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2、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的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省政府第96号)第14条
 3、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批准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29条
 4、广场临时占用审批
 设定依据:唐政发[1996]13号
 5、市政、园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核
 设定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94]482号)第2、3条
 6、市政、园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核
 设定依据:《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1号)第2、4条
 7、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核准
 设定依据:《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14条
 8、市政园林公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三级及三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城[1995]383号)
 10、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
 设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19条
 11、市政园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9条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1项)
 1、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批准
 设定依据:《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
 唐山市房产管理局(2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7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
 设定依据:《房地产法》第44条;《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4-8条
 2、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6条;《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4、5条
 3、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29条
 4、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12条
 5、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19条
 6、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设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7、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认可(初审)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0项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1项)
 1、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2、单位房改方案(非国有企业除外)
 设定依据:《唐山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若干规定》
 3、集资、合作建房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冀政[1998]45号)第3条;《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通知》(冀政房改[2002]15号)第4条
 4、旧公房出售收入使用
 设定依据:《唐山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若干规定》(唐政办[1996]3号)第5条
 5、住房维修基金支取
 设定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第11条
 6、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设定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冀政房改[2003]14号)
 7、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
 设定依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12条
 8、商品房现售登记
 设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7、8条
 9、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
 设定依据:《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管理办法》(冀建法[2004]426号)第8条
 10、延期拆迁申请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9条
 11、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11条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3项)
 1、房屋权属登记
 设定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第14条
 2、公积金政策性贷款标准
 设定依据:
 3、职工购房工龄和住房控制面积标准
 设定依据:
 唐山市交通局(86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59项)
 1、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为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45、54条
 2、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5条
 3、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
 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公路管理条例》第30条;《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1条;《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第10条;《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3、34条;《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8号)第12条
 5、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第14条;《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8号)第20条
 6、公路用地上树木砍伐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1、42条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8、铁轮车履带车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8条
 9、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10、化学消油剂使用许可
 设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28条
 11、油船洗舱水、压舱水、舱底水排放许可
 设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发布<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治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字[1999]122号)第16条
 12、船舶明火作业许可
 设定依据:《消防法》;《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交通部交公安发[1995]137号)第16条
 13、因公路工程或其他工程断交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45条
 14、船舶名称登记
 设定依据:《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船舶登记工作规程》;《关于发布<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事局海船舶字[2000]425号);《关于增加船舶登记机关及变更船舶登记机关名称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2002]605号)
 15、船舶变更登记(名称、国籍、租赁等)
 设定依据:《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8、35-44条;《关于发布〈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字[2003]276号);《关于增加船舶登记机关及变更船舶登记机关名称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2002]605号)
 16、船舶国籍登记
 设定依据:《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8、35-44条;《关于发布〈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字[2003]276号);《关于增加船舶登记机关及变更船舶登记机关名称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2002]605号)全文
 17、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设定依据:《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32、33条;《关于增加船舶登记机关及变更船舶登记机关名称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2002]605号)全文
 18、光船租赁登记
 设定依据:《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8、26、27、28、29条;《关于发布〈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字[2003]276号)全文;《关于增加船舶登记机关及变更船舶登记机关名称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2002]605号)全文
 19、市内水路运输企业订造船舶从事经营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9、11、14条
 20、水路运输服务(国内船舶、货物运输代理)许可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条
 21、综合港区和水上拆船许可
 设定依据:《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交通部(89)交安监字723号)第4条
 22、综合港区内和水上拆船厂(点)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交通部(89)交安监字723号)第4条
 23、废油船拆解核准
 设定依据:《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国发[1998]31号)第11条
 24、载运有毒货物、有粉尘的散装货物的船舶甲板和舱室冲洗许可
 设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28条
 25、压舱、洗舱和机舱污水及其他残余物质排放许可
 设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28条
 2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核准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1997年交通部令第9号)第10、15-18条
 27、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32条;《船舶签证规则》第6条
 28、船舶进出内河港口签证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18条;《船舶签证规则》
 29、高速客船使用非专用码头许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1996年交通部令第13号)第23条
 30、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许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25条
 31、河北省非机动船舶船员资质认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关于颁发〈河北省非机动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办法〉和〈河北省内河十米以下非机动船舶检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3、8、9、12条
 32、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25条;《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第2、4-8条
 33、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备案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28条
 34、内河通航水域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43条
 35、浮动设施活动登记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7条
 36、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限、半潜物体许可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22条
 37、航行国际航线船舶转入国内运输登记(初审,客船、液货、危险品除外)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7条
 38、国内建造、购买或光租运输船舶登记(初审,客船、液货、危险品除外)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7、18条
 39、国外建造、购买或光租运输船舶登记(初审,客船、液货、危险品除外)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7、18条
 40、船舶检验
 设定依据:《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6-14条
 41、海上设施检验
 设定依据:《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15、16条
 42、道路货物运输及道路运输服务业人员从业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2章
 43、集装箱检验
 设定依据:《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17、18条
 4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22-25条
 45、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及变更许可
 设定依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9-11条
 46、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8号)
 47、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班线核准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7条;《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8号)
 48、汽车租赁业户开业及变更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条;《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6-9号
 49、出租汽车运输企业开业及变更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4、5、9条;《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6、7、9、10条
 50、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3、15条;《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5、10、11、12条
 51、出租汽车道路运输变更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3、15条;《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5、10、11、12条
 52、省内跨市、市内水路运输企业新增或减少运力许可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4、17、18条
 53、省内普通道路旅客运输班线(旅游班线)核准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7条
 5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设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0条;《道路运输条例》第39、40条
 55、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38、40条
 56、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37、40条
 57、从事危险货物公路和水路运输人员资质认可
 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25条
 58、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拆除航标许可
 设定依据:《航标条例》第6、12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8项)
 1、道路运输货物装卸资格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政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交运发[1993]1384号)
 2、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设立
 设定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客运车辆购置审批
 设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10号)第14条
 4、道路货运车辆购置审批
 设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8、13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9、12、14条
 5、汽车维修行业人员从业审批
 设定依据:《关于发布〈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培训大纲〉等大纲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北省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运管维字[1998]65号)
 6、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人员上岗审批
 设定依据:《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交安发[1989]709号)
 7、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46、50条
 8、公路养路费减征
 设定依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第10条;《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冀交工字(1992)233号)第9条
 9、公路养路费免征
 设定依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第9条;《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冀交工字(1992)233号)第8条
 10、设立省际水路运输企业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9、11、14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9、10、14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6、7、9、10、17-19条;《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6-19条
 11、省内跨市、市内船舶运输企业的审批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9、11、14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9、10、14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6、7、9、10、17-19条;《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6-19条
 12、省际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7、18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5、11、13、17条
 13、省内跨市、市内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7、18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5、11、13、17条
 14、省际水运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0、17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14、16条
 15、省内跨市运输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审批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14、16条
 16、市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14、16条
 17、省际水路运输企业新增或减少运力的备案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4、17、18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交运字(90)275号)第8、10条
 18、设立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条;《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第9-17条;《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交通部令(2001)第3号)第9-16条
 19、建造、购买或光租液货危险品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0、13、14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5-12条;《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
 20、建造、购买或光租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含载货汽车滚装船)、涉外旅游船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0、13、14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5-12条;《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
 21、设立“三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0、13、14条;《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第9-17条;《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交通部(2001)令第3号)第5-11条
 22、开辟或调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航线、客运航线的登记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通部交水发[2002]165号)
 2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2、13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4号)第15-17条;《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第18-20条;《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3号)第38、39条
 2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3条;《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第37条第2款;《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办法》第5、7-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37条第2款;《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第3号)第41-44条
 25、省际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年度核查的初审上报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9、11、14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9、10、14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第6、7、9、10、17-19条;《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6-19条
 26、由本市审批的水运企业及其船舶的年审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9、11、14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9、10、14条;《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第14、16-19条;《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16-19条
 27、由本市审批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年审
 设定依据:《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第29条
 28、船舶安全与防治污染证书文书核发
 设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
 唐山市水务局(32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4项)
 1、取水许可(年100-500万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7、48条;《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第10条;《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水利部令1994年第4号)第3条;《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1999年第6号)第2、4条;《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99年第17号)第3、4、5、9条
 2、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34条
 3、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3号)第4、5、11、12条;《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17条
 4、跨边界河流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5条
 5、市管以上河道穿河、跨河工程建设方案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3号)第11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20条
 6、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挖筑渔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批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25条
 7、市管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防洪工程、水工程、水电站防洪规划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17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12条
 8、河道采沙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25条;《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3、5、6条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核准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
 10、城市建设填堵河道、废除防洪围堤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4条
 11、取水许可(年500万方以上,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7、48条;《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第10条;《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水利部令1994年第4号)第3条;《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1999年第6号)第2、4条;《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99年第17号)第3、4、5、9条
 12、市管水利基建工程项目开工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3项
 13、边界河道修建水利工程
 设定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14条
 14、市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17条
 15、井用管材生产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21条
 16、跨县(市、区)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建设项目占地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11条
 17、水库调整汛期限制水位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36条
 18、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1项
 19、100万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2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
 2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22、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书核准
 设定依据:《防洪法》第33条;《河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
 23、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14条
 24、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设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10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3项)
 1、计划用水指标审批及计划用水指标年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9条
 2、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14条
 3、取水许可年检
 设定依据:《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第24条
 唐山市农业局(2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0项)
 1、调运植物检疫
 设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第7、8、10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令第39号)第4、6、14-16条;《河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6、9-13条
 2、产地植物检疫
 设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第11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令第39号)第4、17、18、19条;《河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7、8条
 3、植物保护技术服务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7、28条
 4、植物检疫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20条
 5、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大田用种生产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21、22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21-25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1年第48号)第4、6-10条;《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第5、8条
 6、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大田用种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6、29-31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28-30、32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1年第48号)第11-18条;《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第6、8条
 7、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15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14条
 8、食用菌菌种经销许可
 设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6条;《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第10、12条
 9、二级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6条;《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第6-9条
 10、农用化学产品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15条
 11、农业机械注册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21条;《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3条;《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9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8条
 12、农业机械驾驶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121条;《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4条;《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26、27、29,《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17、20条
 13、农业机械增驾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4条;《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26、27、29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17、20条
 14、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异动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3条;《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19-23、41-43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13、24条
 15、农机维修人员中级技术等级认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12条;《河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第7条
 16、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1条;《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业部2003年第29号令)第7、8条
 17、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1条;《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9号)第12、13条
 18、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0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第3、22、25条
 19、新能源重点科研实验项目实施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12条
 20、新能源产品和农村用能节约产品生产销售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13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项)
 1、化学危险品性质的农药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26号修订)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
 唐山市林业局(1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5项)
 1、木材及其制品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森林法》第38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7条;《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36条
 2、林木采伐许可
 设定依据:《森林法》第32条;《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3、非主要林木良种生产许可
 设定依据:《种子法》第20、21、26、29条
 4、非主要林木良种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种子法》第20、21、26、29条
 5、林木及其制品、花卉、干鲜果品、苗木国内调运检疫
 设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7条
 6、林木及其制品、花卉、干鲜果品、苗木产地检疫
 设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1条
 7、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37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5、6、7、8条
 8、林地使用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21-23条
 9、猎捕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6条
 10、狩猎场建立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1条
 11、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2条
 12、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许可(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5条
 13、临时占用林地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21、22、23条;国家林业局令2001年第2号第1至18条;《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
 14、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许可
 设定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7条
 15、森林防火戒严期进入重点林区证明核发
 设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
 唐山市商务局(40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5项)
 1、生猪定点屠宰许可
 设定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8号令)第2条、第5条第1款;《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1条
 2、酒类零售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
 3、成品油仓储、零售(加油站)审批(初审)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3项;《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第6-9、19-22条
 4、拍卖经营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11条
 5、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企业及企业变更的审批(省委托)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国家主席令第48号)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国家主席令第40条)第5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法》(2000年国家主席令第41号);冀政1988(58)号文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5项)
 1、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进口合同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下放管理层第9项
 2、部分出口商品配额分配
 设定依据:《外贸法》第19条;《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2001年第12号令)第13、17、18、19条
 3、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与考核
 设定依据:《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外经贸部[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4、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第1、2款
 5、农村成品油零售网点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第6、9条;《河北省农村成品油零售网点管理办法(暂行)》第7条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30项)
 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核
 设定依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外经贸部[2001]外经贸计财发第270号)第5条第2款
 2、设立境外办事机构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境外贸易机构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外经贸政发[1997]第230号)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设定依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4、国际货贷代理经营企业登记
 设定依据:《国际货贷代理经营企业登记办法》
 5、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
 设定依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
 6、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自动进口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2号);《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
 7、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
 设定依据:《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
 8、技术进出口合同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第6、17、19、40、41条
 9、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1项延伸;《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2004]第16号令)第4条
 10、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
 设定依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外经贸援发字[1999]第188号;《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9号)第4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0号)第4条
 11、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的审核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6项延伸
 12、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4年第3号)第7条
 13、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设定依据:《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外经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2年第32号)第5条
 14、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
 设定依据:《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2002]第2号部长令)第12条;《关于执行<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商务部联合函[2003]7号;《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外经贸合发[2002]137号)第2条; 《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商务部商合发[2003]44号)第1条
 15、劳务人员出境证明
 设定依据:《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2002年第2号部长令)第3章第12条
 16、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领、换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外经贸合发[2000]第685号第4条
 17、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年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外经贸合发[2000]第685号第4条
 18、进口机电产品自动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2001年第25号)第3条第2款
 19、对成品油经营(零售、批发、仓储)企业进行年检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传[2002]20号)
 20、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第2条;《蚕丝流通管理办法》第4、5、6条
 2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3、8、9条
 2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初审)
 设定依据:《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第7条
 23、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核
 设定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8号)第11条
 24、酒类批发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
 25、省级生猪活体储备
 设定依据:《河北省省级主要产品储备管理办法》
 26、国务院部委审批设立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同、章程)备案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下放管理层第6项
 27、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下放管理层第8项
 28、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设定依据:《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6]第773号)
 29、典当行年审
 设定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8号)第56条
 30、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年检
 设定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16条
 唐山市文化局(2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5项)
 1、35毫米及高科技电影放映许可
 设定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37-40条;《河北省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98)第6号)第6条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许可
 设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18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署令97年第10号)第2-5条;《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委托市县两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新出[2004]22号)
 3、娱乐场所营业单位许可
 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8、9、12条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4、7、8、9、10、11条
 5、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作业许可
 设定依据:《文物保护法》第17-19条;《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7条;《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9条
 6、出版物经营许可(图书报刊批发、连锁,初审)
 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36、37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20号)第3、8-23条;《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8、62-67、73条
 7、出版物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
 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37条;《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63-65条
 8、利用文物保护单位从事宗教活动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化部和城乡建设联合下发的82第324号文件;《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10条
 9、利用文物拍摄影视片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33条;《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18条
 10、销售文物监管物品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30条;《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16条
 11、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核准
 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18条
 12、印刷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7条;《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委托市县两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新出[2004]22号)
 13、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4、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6项)
 1、演出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营业性演出管理实施办法》(文化部令第25号)
 2、经营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举办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经营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管理办法》第3、5、6条
 3、出版物出租单位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第35条;《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第63、64、65条
 4、本市文物省内展出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35条;《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19条
 5、本市文物省外展出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35条;《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19条
 6、不具备收藏条件的珍贵文物藏品交指定收藏单位代管
 设定依据:《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26条;《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14条
 唐山市体育局(8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4项)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许可
 设定依据:《体育法》第46条;《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21条
 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5、20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5号令)第3条
 3、体育社会团体设立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28条
 4、公共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14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4项)
 1、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等级制度》第12、17条
 2、国家级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资格认可推荐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等级制度》第10、11条
 3、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第10条
 4、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可推荐
 设定依据:《体育法》第30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10条;《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办法》第21、23条
 唐山市卫生局(26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5项)
 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5条
 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第2款
 3、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27条
 4、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9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4、6、7、8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
 5、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9、15条
 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4、8条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婚前医学检查)
 设定依据:《母婴保健法》第33条;《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35条
 8、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婚前医学检查)
 设定依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35条
 9、涉水产品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21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5项
 10、执业医师注册许可
 设定依据:《执业医师法》第8、13、14条
 11、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9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第9条
 12、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6项
 13、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设定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19条
 14、开办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等服务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第9条
 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36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1项)
 1、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设计卫生许可证审批
 设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4、8条
 2、医师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7、18条
 3、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检疫合格证明
 设定依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254号)第9条
 4、医疗机构变更、歇业注销登记
 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49号)第20、21条
 5、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设定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19条
 6、设立卫生类社会团体审查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9、28条
 7、设立卫生类研究机构审查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3、20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第3条
 8、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射线装置准入及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号令)第7、21条
 9、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
 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号令)第6条
 1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0项
 1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设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5条
 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项)
 1、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设定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国务院令309号)第10条
 2、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设定依据:《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第3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9项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设定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第33-37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8项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8项)
 1、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2、再生育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24条
 3、对独生子女以外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农村家庭一次性救助
 设定依据:《唐山市计划生育家庭专项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唐联字[2004]1号)
 4、对独生子女以外伤残二等乙级以上家庭不再生育或收养每年给予的救助
 设定依据:《唐山市计划生育家庭专项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唐联字[2004]1号)
 5、手术节育并发症鉴定
 设定依据:《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国家计生厅字[1990]172号)第7条
 6、经省政府批准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指标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第13款
 7、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满20年提高待遇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2款;《关于提高基层部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冀育联字[1995]4号)
 8、农村独生子女参加河北省内中高考给予加分照顾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6条第3款
 唐山市环保局(19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3项)
 1、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或拆除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和报告制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1条
 4、污染物(大气、水)排放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0条
 5、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人员从业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25条
 7、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设计变更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8、水利工程内设置或扩大排污口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
 9、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危险化学品处置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1、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2、跨边界河流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5条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6项)
 1、排污申报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清洁生产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治理资金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环保标志产品认证
 设定依据:《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5、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6、治污设施运营资质登记
 设定依据:
 唐山市广播电视局(10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9项)
 1、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施工资格认可
 设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26条
 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8、9、13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3、4、6条
 3、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8、9、13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3、4、6条
 4、有线电视站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开办视频点播业务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有线电视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号)
 6、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设立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建设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6号)
 7、迁建广播电视设施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18、19条
 8、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22条;《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
 9、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15条;《<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9、10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项)
 1、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唐山市粮食局(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项)
 1、粮食收购许可
 设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8、9、10条
 唐山市畜牧水产局(1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5项)
 1、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
 设定依据:《渔业法》第23、24条;《渔业捕捞管理规定》第3、35、36条;《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第13、23、24、32条
 2、渔业船舶初次检验
 设定依据:《渔业法》第26条;《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6、7、9-21、28条;《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程》;《海洋渔船安全规则》;《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
 3、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设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6、7条;《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20条;《河北省动物场地检疫管理办法》第6-9条
 4、动物诊疗许可
 设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45条;《河北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第5-7条
 5、大型动物饲养场建设许可
 设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44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5、15条;《河北省动物饲养场防疫管理办法》第5条
 6、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使用许可
 设定依据:《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9、11条;《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第8篇第2-4条
 7、兽药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22条
 8、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渔业法》23条;《渔业捕捞管理规定》第3、35、36条;《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第13、23、32条
 9、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渔业法》第16条;《河北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第4、5条
 10、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7号)第9-11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4号)第4-9条;《河北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第6条
 1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16条;《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17条;《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1-14、26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至19条
 12、动物防疫条件核准
 设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44、45条;《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32、33条
 13、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审核)
 设定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16、17、22、23、27条;《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3、4、13-20条
 14、渔业船舶船员从事渔业生产活动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25条;《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农业部令第39号)第9、28、37、38、42-44条
 15、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9-11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9条
 唐山市统计局(4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项)
 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9项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项)
 1、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表的备案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9条
 2、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表的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9条
 三、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1项)
 1、统计登记和统计登记的变更、注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北省统计登记暂行条例》
 唐山市国家安全局(3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项)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6项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2项)
 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备案
 设定依据:《河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95]141号)第12条
 2、公务人员出国(境)资格核准
 设定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冀办[1996]27号)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0项)
 1、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人管字[2002]123号)第1条
 2、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3条;《河北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3、12条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3条;《河北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3、12条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类是初审,乙类是审批)
 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27、29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第4条
 6、煤炭生产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22、24条
 7、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初审)
 设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4条;《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冀安监局[2005]1号文)第7条
 8、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人管字[2002]123号)第1条
 9、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改建、扩建审查
 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7、9、11条;《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实施办法》
 10、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8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1项)
 1、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资质审核
 设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4条;《河北省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冀安监管规划[2005]22号文)第8条
 唐山市人防办公室(7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4项)
 1、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8条
 2、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报废、改造迁移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19条
 3、平时利用人防工程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6条;《河北省人民防空维护管理办法》(1997年省政府、省军区令第187号)第8条;《河北省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若干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212号修正)第5条
 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7、22、23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3项)
 1、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批准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1997年省政府、省军区令第187号)第11条  (设立一年过度期)
 2、人防工程改造批准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1997年省政府、省军区令第187号)第13条  (设立一年过度期)
 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3条;《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2003]国人防办第18号)第37、38、57条
 唐山市地震局(3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项)
 1、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5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第32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15条;《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省政府令[1998]第7号)第14条
 2、抗震设防要求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7条;《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1]17号)第13条
 3、省外单位到本市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验证任务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1]17号)第10条;《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通知》(唐政发[2002]10号)第7条
 唐山市旅游局(7项)
 一、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6项)
 1、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核
 设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5号)第9条
 2、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核
 设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5号)第9条
 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设定依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4、旅行社年检及经营范围变更审核
 设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5号)第13、30条
 5、导游证颁发审核
 设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4条
 6、临时导游证审核
 设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4条
 二、市本级负责受理上报及部分行政服务事项(1项)
 1、旅游饭店星级评定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唐山市档案局(11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项)
 1、利用未开放档案许可
 设定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2条
 2、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档案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卖、赠送的许可
 设定依据:《档案法》第16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7条;《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第27条
 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9项)
 1、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2、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3、城市建设档案馆接受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设定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
 4、重点建设工程、科技改造竣工验收、成果鉴定前档案材料先期验收
 设定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规定》;《河北省档案局、省计委、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5、对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备案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第13条
 6、单位档案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的认定
 设定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
 7、年度立卷合格检查验收
 设定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8条第3款、第9条
 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延长档案移交期限或提前移交档案的审批
 设定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3条;《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第18条
 9、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已到期限仍不宜开放的重要档案延期开放的批准
 设定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0条
 唐山市供销合作社(2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项)
 1、食盐零售许可
 设定依据:《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号)第21条;《河北省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11条
 2、烟花爆竹固定零售许可
 设定依据:《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5]9号
 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4项)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公司法》第19-21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公司法》第188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
 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公司法》第29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
 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
 5、企业法人(非公司)开业登记
 设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4、15条
 6、企业法人(非公司)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6章
 7、企业法人(非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设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4、15条
 8、企业法人(非公司)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
 9、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12条
 10、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
 1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
 1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26条
 1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合伙企业法》第8-16条
 14、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6条
 1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合伙企业法》第18条
 1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6号)第11、12、13条
 17、外商投资(含外资、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外资企业法》第3、7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6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18条
 18、外商投资(含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外资企业法》第10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29条
 19、外商投资(含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分支机构(代办机构)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1、42条
 20、外商投资(含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分支机构(代办机构)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
 2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设定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7条
 2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
 2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15条
 24、外商投资(含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
 25、户外广告登记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6、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7、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变更分支机构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许可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9、商品展销会登记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0、商品市场开办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第13-17条
 31、商品市场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河北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第13-17条
 32、广告经营资格许可
 设定依据:
 33、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设定依据:
 34、烟草广告审批
 设定依据:
 二、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