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委提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鹏同志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宋建武同志任林业局主任科员,免去滦南(嘴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职务;
陈少江同志任滦南(嘴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免去滦南(嘴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彭勇同志公安局主任科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级别待遇,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免去薛东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级别待遇,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