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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气象局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浏览次数:8384    发布时间:2017-03-15

为充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缓解旱情,补充地下水,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滦南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天气条件在我县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间: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全年实施流动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点:兰坨里作业点(东经118°32′北纬39°26′),安各庄作业点(东经118°27′北纬39°27′),潘家戴村作业点(东经118°39′北纬39°34′)。

三、作业设备:流动火箭发射装置。

四、实施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发生意外。

五、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滦南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否则责任后果自负。

六、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的,请在12小时内报滦南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滦南县滦海公路与文明街交叉口西侧

联系电话:0315-4169121  0315-4105121。

请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此公告后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滦南县气象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