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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四措并举全力改善营商环境
浏览次数:8316    发布时间:2017-04-18

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为更好地吸引企业、吸引人才、加快“沿海强县、魅力滦南”建设提供支撑,教育局四措并举,努力做好教育领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力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政策。始终立足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逐级成立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顺畅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滦南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提供政策支持。针对部分农民进城但不愿转户籍,导致转学手续不健全的问题,本着便民利民、特事特办的原则,取消了户籍限制,为其子女转学就读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现了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引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立健全了各种关爱帮扶机制和服务体系,给予该部分学生特殊关爱,使之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二是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和服务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在县内举办的小学、学前教育及其他初等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申报材料除法律规定及办学必备条件要求外绝不增加内容,减少申请人负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为举办者营造更加良好的申办环境。

三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扎实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的意见》《河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完善学前教育网络,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落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资助政策。将在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其他在校生一样享受各项资助。按照国家、省的政策部署,提供方便学生流动的经费保障。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方便学生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