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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 南 县 农 牧 局关于拟确定2017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承担单位的公示
浏览次数:12490    发布时间:2017-10-12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南县2017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2017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补贴资金共计1310.65941万元(包含2016年“粮改饲”项目结余资金110.65941万元),拟用于对全县建有永久青贮窖且实施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收贮的奶(肉)牛养殖企业(合作社)进行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收贮补贴。

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结合第三方评估公司现场勘验情况(包括存栏量、青贮池个数、总容积),本辖区内拟确定下列企业为滦南县2017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具体情况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3日到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滦南县农牧局    0315-7139337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