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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5173    发布时间:2017-10-30

倴政办发〔2017〕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中坚年,为科学编制好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超前谋划好全年的工作重点和措施,提高经济社会管理的组织、决策和协调水平,加快“沿海强县、魅力滦南”建设步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围绕“沿海强县、魅力滦南”建设总体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谋划好2018年总体发展思路、目标计划、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工作。

二、计划编制内容

(一)2017年各项目标完成预测。各单位要按照年初计划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认真分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预测全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二)2018年计划目标安排。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国内外宏观环境,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明年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科学合理提出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计划(草案)。

(三)2018年计划目标安排的依据及措施。详细说明2018年计划编制依据,并制定出完成计划目标需采取的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三、编制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专人负责,高质量做好2018年计划编制工作。

(二)搞好衔接。各单位在编制2018年计划目标时,要与“十三五”规划目标搞好衔接,既要安排好2018年的发展,又要有利于“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按时报送。各单位将文字材料和附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务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发改局发展规划科(行政办公中心1544A室)。

联系人:刘桂梅

联系电话:4120887

电子邮箱: lnxghk@126.com

 

附件:1、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计划(草案)表

2、2018年农业生产建议计划表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