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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三十八证合一”目录清单的通知倴政办发〔2018〕37号
浏览次数:5431    发布时间:2018-03-30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三十八证合一”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滦南县九届六次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和唐山市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叫响“投资到滦南,发展无障碍”的环境品牌,以“信息共享”代替“企业跑路”,以“减证”促进“简政”,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更加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涉及证照整合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让企业奔波往返。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等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结合滦南县实际,由行政审批局梳理出“三十八证合一”,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滦南县实行“38证合一”整合证照事项清单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