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滦南县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冬季集中大消毒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5日
滦南县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冬季集中大消毒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严峻形势,确保我县生猪等养殖产业安全,按照《动物防疫法》、《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唐山市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冬季集中大消毒活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消毒区域
全县各行政村、生猪等畜禽饲养场(户)、养殖小区、畜禽定点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周边环境;畜禽和畜禽产品交易市场、肉食品加工单位、有生鲜猪肉经销的超市、储藏动物产品冷库;运输动物主要通道等场所。
二、消毒时间
本次集中大消毒时间为11月25日至11月30日,对上述重点消毒区域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三、实施方法
㈠责任分工
县农牧局:负责全县消毒药品计划工作;负责各镇及各相关部门消毒药品的统一采购及发放等工作;指导各镇对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畜禽定点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周边环境开展消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需要开通消毒药械采购绿色通道,确保消毒所需人员、车辆、器械、药品等消毒所需经费投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畜禽和畜禽产品交易市场、肉食品加工单位、有生鲜猪肉经销超市、储藏动物产品的冷库等区域的消毒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并做好消毒人员及消毒场所人员的防护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运输动物主要通道的消毒工作。
各镇: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消毒规划,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各村、村内养殖场及道路等重点区域的消毒工作。
㈡规范操作
参照《唐山市动物防疫冬季集中大消毒技术指导意见》、《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等指导要求,对本次消毒活动进行如下规范:
畜禽场:0.2%聚维酮碘,喷洒。
屠宰场:地面用3%火碱,喷洒消毒;工作面用0.2%新洁尔灭,喷雾消毒。
病死动物收集点及无害化处理厂: 3%火碱或0.2%戊二醛,喷洒、喷雾消毒。
畜禽和畜禽产品交易市场:地面用0.2%聚维酮碘,喷洒。
肉食品加工单位及经销超市等场所:督导经营者按照规定自行消毒,场所周围环境采用0.1%新洁尔灭,喷雾消毒。
行政村村口、道路:路面采用1%火碱喷洒消毒。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消毒活动,明确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切实按照方案要求将消毒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县农牧、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及时领取消毒药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工作力量,全力做好集中消毒工作。
㈡强化督导。县农牧部门要加强消毒工作的指导,确保消毒工作科学合理;县市场监管、交通、卫计等部门及各镇,要按照职责对消毒区域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消毒工作扎实有效。
㈢营造氛围。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及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消毒灭源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认真填写《滦南县冬季大消毒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12月1 日前将相关表格和工作总结,反馈至luannanyikong@163.com。
附:滦南县冬季大消毒工作情况统计表
滦南县冬季集中大消毒情况(养殖屠宰环节)统计表1-1
镇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消毒 场所 |
数量 |
消毒 面积 (平方米) |
消毒药品使用数量(吨) |
主要消毒药品名称 |
经营单位出动人数 |
兽医部门参加人数 |
备注 |
养殖场、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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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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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 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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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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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滦南县冬季集中大消毒情况(流通环节)统计表1-2
单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消毒 场所 |
数量 |
消毒 面积 (平方米) |
消毒药品使用数量(吨) |
主要消毒药品名称 |
经营单位出动人次 |
市场监管部门参加人数 |
备注 |
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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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 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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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冷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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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经营 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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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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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滦南县冬季集中大消毒情况(道路交通)统计表1-3
单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消毒城镇 名称 |
主要道路名称 |
消毒 公里 |
消毒药品使用数量(吨) |
主要消毒药品名称 |
出动 消毒车辆 |
交通部门参加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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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