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images/body_bg1.jpg
/media/images/body_bg2.jpg
/media/images/body_bg3.jpg
/media/images/body_bg4.jpg
/media/images/body_bg5.jpg
/media/images/body_bg6.jpg
/media/images/body_bg7.jpg
/media/images/body_bg8.jpg
高级搜索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南县2019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0761    发布时间:2019-02-06

倴政办发〔2019〕2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滦南县2019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滦南县2019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185号)及《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唐政办函[2018]11号)文件要求,依据全市“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总体安排,我县2019年需完成4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18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达我县18万平方米的农村既改任务,12月底前完成市达我县4万平方米的城镇既改任务,全面提升县域既有建筑节能水平。

二、改造范围

1、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水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原林业局)、交通局(原法院、水产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原畜牧局)、供热中心(原住建局)、社保局及倴城镇政府、安各庄镇政府、南堡镇政府、长凝镇政府、坨里镇政府、宋道口镇政府等14家单位办公楼,总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

2、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已完成“双代”改造且节能改造完成后能够使用20年以上的农房。涉及倴城镇、坨里镇、胡各庄镇、东黄坨镇、宋道口镇、扒齿港镇、青坨营镇、程庄镇、姚王庄镇等9个镇,由各镇确定改造村庄及农户。

三、实施原则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行项目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镇政府负责制,各项目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镇政府作为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作;各单位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对项目实施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县住建局负责对我县节能改造工作统一指导,加强既改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资金来源

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由县财政负责,不享受上级补助资金;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由市、县各承担50%,市补助资金最高不超80元/平方米。

五、时间安排

各项目产权单位及相关镇应自即日起开展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图纸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办理等前期工作,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工程竣工并完成验收。具体时间要求为:

1、完成项目立项手续。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行政审批局)

2、完成规划手续。2019年1月16日至1月31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完成图纸设计及预算控制价编制。2019年1月16日至3月31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

4、完成预算控制价审计、评审。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审计局、财政局)

5、完成工程招投标。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6、完成施工许可证。2019年5月10日至20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行政审批局)

7、项目进场施工。2019年5月20日。(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

8、项目完工及竣工验收。2019年10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

9、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2019年10月30日前。(责任单位:各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行政审批局)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滦南县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丁会强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冯俊平、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贾敬树任副组长,项目产权单位、相关镇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单位及相关镇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及改造要求,高效率、高质量的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节能改造工作。县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审计、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县既改工作。县住建局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将上级政策、工作要求传达给各项目产权单位及相关镇。

3、强化督导,严格问效。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节能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同时建立滦南县2019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群,每天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负责人适时进行约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1、滦南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滦南县2019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一览表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1

滦南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丁会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俊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贾敬树     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成员:刘占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岳天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明魁     县审计局局长

韩爱军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贾贵灵     县水利局局长

张健全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周志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荐存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志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春     县社保局局长

李丽梅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江顺志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洪建合     县供热中心经理

徐栋     倴城镇镇长

李英杰   程庄镇镇长

周来军     青坨营镇镇长

周宝斌     长凝镇镇长

郑永新     姚王庄镇镇长

尤金国    扒齿港镇镇长

张树振    宋道口镇镇长

李海军    安各庄镇镇长

牛静    坨里镇镇长

王  兴    胡各庄镇镇长

蒋富宾    南堡镇镇长

杨文锋    东黄坨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冯俊平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