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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次数:10188    发布时间:2019-07-01

根据国家、省、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理顺我县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公告。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9点20分

地点:林海商务酒店四楼第七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冀价管〔2018〕6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按照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衔接,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2019年6月10日以后,基准门站价格允许最高上浮20%。

(二)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依据《河北省成本监审管理办法》,发改局依法对唐山市滦南燃气有限公司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成本进行了监审核算,并出具了成本监审报告。2018年该公司居民用天然气综合成本每立方米2.75元(不含税),其中,配气成本每立方米0.42元。

 

(三)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1、根据成本监审结果,考虑到本次国家发改委上调门站价格,我县居民用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拟由每立方米2.35元,调整到2.59元,单位上调0.24元,低于上游门站调价0.11元。

2、阶梯价格按原定比例(1:1.2:1.5)顺加,并依据相关政策制定。二档气价,维持调价前2.82元/立方米,三档气价,遵从居民用气阶梯气价不高于非居民气价的原则,拟调整到2.95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其它调价情况,见附件《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滦南县管道燃气价格改革及调整方案》。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16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刘家宇  滦南县鑫建牧场副场长

张振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2、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5

张福祥  县工会办公室干部

孙东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赵绍炫  县司法局干部

王会平  县民政局干部

戚亚坤  县住建局热燃科干部

3、消费者代表9人:

高红彦  金色曼城小区居民

朱长城  仁和小区居民

李淑伟  翰林二期小区居民

陈  静  幸福花园小区居民

张玉娟  安平小区居民

霍树权  上河城小区居民

王青山  育才路工房居民

汤安生  龙泽府小区居民

张艳花  金城华苑小区居民

(二)旁听人2

杨春林  林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裴艳敏  唐山正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三)听证人5

赵景斌   电子政务中心干部

岳天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鲁福增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刘玉霞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赵  蕾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特此公告

 

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