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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县公民无偿献血的通知
浏览次数:4413    发布时间:2019-08-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大力推进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的落实,保证医疗抢救用血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7月15日-7月26日集中组织一次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今年公民无偿献血活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积极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大力宣传公民无偿献血的意义,启迪全县人民顾全大局、无私奉献,营造一个救死扶伤、献血光荣的良好氛围,形成自觉参加献血活动的生动局面。

二、献血要求

  1. 献血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中年龄在18-55周岁的公民均属本次献血范围;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 献血量: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300ml。
  3.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4.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5.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6. 査体:为保证血液质量,由市血站医务人员为无偿献血者检验以下指标:①血型;②转氨酶;③血比重;④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三、指标分配及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我县辖区内医疗机构2018年用血情况,今年市达我县无偿献血指标为3976个,按照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人数,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具体献血指标。县直单位、部分企业献血地点在倴城初中,各镇及辖区企业由相关镇按要求自行安排(无偿献血指标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工作

  1. 县卫健局负责与唐山市中心血站做好对接和现场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县直单位、部分企业献血组织工作。
  2. 各镇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含駐地企业)献血组织工作,具体任务包括:献血场地安排、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安全保卫工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企业献血组织工作。
  3.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献血工作,认真组织,妥善安排专人负责。要选送健康适龄人员上站,禁止有慢性病、传染病的人员参加献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献血,为本单位人员做出表率。
  4. 各单位要做好献血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服务工作,指导上站人员献血前应注意休息,吃一些清淡饮食如面包、稀饭、馒头等,不要空腹,并注意清洁卫生,防止局部感染。
  5. 凡是上站献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认真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和《健康情况征询表》(一律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6. 各单位可根据各自情况,对献血人员补贴一部分营养费。同时,为献血人员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7. 各单位要按统一指定的献血时间,及时组织献血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献血点献血。

附件:2019年滦南县公民无偿献血指标分配及时间安排表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