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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线索摸排的公告
浏览次数:16022    发布时间:2020-01-25

 

 

为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滦南县已经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疫情线索全面筛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滦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近期去过武汉、武汉等疫区来滦南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在滦南、来滦南人员相关情况。以上人员应当主动到当地社区(村)登记,接受体温检测。

二、来自疫区、曾到过武汉或接触过从武汉等疫区来滦南人员,尽量不去接触别人,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有发烧等症状要主动做好自身隔离防护,就近到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三、各镇(街)、各单位要强化全面疫情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指定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对于不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由各社区(村)落实在家居家观察,社区(村)负责做好居家观察服务工作。

四、各级各单位、个人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对涉及疫情排查、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隔离措施等方面不配合,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15-4165298;电子信箱:lnweisheng@163.com。

 

 

滦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