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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众预防指南
浏览次数:9585    发布时间:2020-01-28

家庭成员出现可疑症状时的建议

(一)若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时,请戴好口罩到滦南县指定的县医院(联系电话7139828/7139801)、中医院(联系电话5600120)、华佗医院(联系电话4129625/4129627)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如有武汉旅居史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情况,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就医时,避免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三)患者的家庭成员也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四)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五)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