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滦南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滦南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