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滦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侯维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滦南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政府《关于滦南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并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滦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