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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消费维权协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滦南县市场监管局ODR机制显成效
浏览次数:4726    发布时间:2023-05-29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ODR”)功能作用,今年以来,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ODR企业机制建设,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ODR企业10家,ODR企业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与消费者先行和解消费纠纷10件,办结率100%。

牵好“牛鼻子”

滦南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进商超”等方式广泛宣讲ODR企业发展的目的意义,让企业在充分认识到成为ODR企业有利于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从而引导更多具有较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企业成为“ODR企业”。

树好“风向标”

滦南县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ODR企业”培育建设工作,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精心培育高质量的“ODR企业”,开辟线上快速解决消费投诉渠道,实现“不出门、不用跑”消费纠纷解决方案。在原有滦南银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基础上又开通了滦南银隆购物一中店、滦南银隆购物四中店、滦南银隆购物南大街店、滦南银隆购物姚王庄店、滦南银隆购物胡各庄店、滦南银隆购物西万坨店、滦南银隆购物长凝店、滦南银隆购物乐营店和滦南红中超市9家ODR企业。

用好“瞄准镜”

ODR企业通过变“三方面对面”为“双方点对点”,让“线下调解”成“在线协商”,关口前移、随时随地解决消费纠纷,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2023年2月份,张女士在超市购买的面条收费2次,遂到ODR企业平台投诉,经企业调查是系统故障导致,随后企业将多收的钱数退回张女士,并向张女士表达歉意,张女士表示理解。

打好“持久战”

滦南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完善ODR企业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开通线上快速解决消费投诉渠道,让更多的企业成为“ODR企业”。同时,加强ODR企业的动态监督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企业消费消费纠纷处理能力,全力推进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