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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县长的一封信
来信人:彭**|处理情况: [[已回复]]
县长你好,我是高曹庄村民,今年五十三了,叫彭玉芳,年龄己大,丶,老家是湖北人,嫁到高曹庄好多年,离婚没房,女儿28岁1未婚1,如今母女俩在外租房住,村子里也不给批宅基地,我想了解一下政府对于我们这种没房的离异困难户有没有什么帮扶措施111?像县城的廉租房我们可以申请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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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
1、基本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
2、基本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3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1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材料
1、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及资产申报材料;
5、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7、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回复时间:2018-12-13 16:53:33 回复人: 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