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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标题: 作废公告 文号:
信息来源: 滦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滦南县林业局、滦南县海洋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7-07 发布日期: 2026-07-07
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17:10 来源:滦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滦南县林业局、滦南县海洋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冀(2018)滦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

李延军

于小芹

土地

房屋

 

 

滦南县胡各庄胡柏公路南侧胡柳公路西侧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