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要求,下列兽药经营企业经滦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检查验收组现场检查,推荐为兽药GSP合格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监督电话:0315-4122289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滦南县恒瑜兽药经销有限公司
滦南县胡各庄镇东胡村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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