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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公租房10.8--10.17公示名单
浏览次数:12973    发布时间:2016-10-10

公   示

根据《滦南县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奔政办【2016】6号文件精神,我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为::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一、二类租金减免类别:一是家庭成员具有县城区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的家庭;二是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三是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四是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方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三类租金减免类别: 一是家庭成员具有县城区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1年以上的家庭。二是户籍在我县但不在县城区的新就业职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在本地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户籍不在我县的还需进行居住登记并办理居住证。三是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收入标准线的1.3倍以下,二人户为收入标准线的1.1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收入标准线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四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含无房户)。

经核查,申请人张小芳等4户符合上述公租房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如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17日前向滦南县住房保障中心书面反应。

联系电话:0315-4111619   0315-4122773

 公示单位:滦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6年10月8日

附件: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

1

张小芳

130224******257624

唐山京东医院

151****8817

申请人

2

崔志广

130224******090039

滦南县兴昊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151****8375

申请人

3

吕福凯

130224******203028

河北程泰路桥有限公司

133****9993

申请人

郑焕兰

130224*****2203028

妻子

4

李瑞生

130224******266516

天顺箱包

150****5831

申请人

吕晓英

130224******110134

妻子

李敏

130224******016525

长女

李颖

130224******6583

二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