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images/body_bg1.jpg
/media/images/body_bg2.jpg
/media/images/body_bg3.jpg
/media/images/body_bg4.jpg
/media/images/body_bg5.jpg
/media/images/body_bg6.jpg
/media/images/body_bg7.jpg
/media/images/body_bg8.jpg
高级搜索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滦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18144    发布时间:2016-11-29

倴政办发〔2016〕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鉴于人事变动,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唐山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唐山银监分局)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滦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及重点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艾文志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侯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尹铁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唐山监管分

局副局长

闫俊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唐山办事处副

主任

成员:于建强县公安局局长

郑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军人民银行滦南县支行行长

李岐海唐山银监分局滦南办事处主任

杨立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董志江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文成县住建局局长

李进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费立生县国税局局长

艾立峰县地税局局长

王海林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宏  县法院副院长

薛建民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正科级检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滦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由杨立生同志兼任。

二、重点职责分工

(一)加快县联社改制步伐。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唐山办事处牵头,唐山银监分局配合。主要任务:通过对改制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滦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能按照时间要求启动改制。

(二)做好改制辅导和审批。唐山银监分局牵头,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唐山办事处配合。主要任务:一是对拟改制机构进行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二是尽快完成改制材料审核、筹建和开业审批工作;三是指导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开展新业务。

(三)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县联社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配合。主要任务:一是对本机构不良贷款形成时间和原因进行梳理,分类提出清收意见,报县政府;二是根据清收意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予以清收,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配合,加大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工作力度,打击逃废债行为。

(四)营造宽松改革环境。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配合。主要任务:一是对农村信用社改制相关手续,优先予以办理;二是对涉及土地和房产确权的,尽快完成登记颁证;三是改革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工商、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的行政性收费给予免收或减收,并优先办理。

(五)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落实。主要任务:一是落实税务扶持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提高资产质量、优化准入指标;二是落实好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政策,对农村信用社按规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和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准予在税前申报扣除。

(六)强化督导引导。县金融办牵头,主要任务: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二是督导检查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解决改制实际困难,检查改制效果。三是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正面宣传。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统筹做好相关工作,相关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