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整改“回头看”工作,促进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深挖细查存在问题,着力提升“回头看”工作成效,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县“放管服”整改“回头看”专项办制定如下评估办法:
一、组织推动情况
评估内容:
2.单位“一把手”是否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回头看”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签字背书”。重点查看各单位党委会(党组会、党政班子会)记录以及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等相关资料;单位“一把手”对有关文件资料的批示留痕情况;数据报表签字留痕情况。“一把手”调度少于3次、批示少于5次,数据报表未签字背书的酌情扣分。
3.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力量配备是否充足。视情况酌情扣分。
4.“回头看”方案制发情况。无方案不得分,方案照搬照抄酌情扣分。
二、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
评估内容:
2.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是否建立了台账,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时限。查看清单或台账。酌情扣分。
3.自查问题低于发现问题总数的60%,酌情扣分。
4.是否存在应上报未上报问题。比照市督办问题清单,少1个扣1分。
6.随机抽取若干问题,查看是否存在虚假整改、虚假问责追责等问题。酌情扣分。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情况
评估内容:
2.是否通过明白纸、公开栏、橱窗等方式进行了宣传。视情况酌情扣分。
3.是否做到了基层末梢宣传发动,运用微信、公开栏、政策明白纸、大喇叭等载体,宣传“回头看”内容,晾晒工作成果。
4.进行认知度抽查,含科级干部不少于3人。视情况酌情扣分。
四、机制制度建设情况
评估内容:
2.查看制度执行情况。酌情扣分。
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评估内容:
2.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围绕清理事项,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视情况酌情扣分。
六、日常信息上报情况
评估内容:
由县整改组根据平时掌握的各单位上报信息、报表、总结、报告等情况赋分。
七、暗访情况
评估内容:
被查单位未发现问题加2分;被查单位如发现问题酌情扣1-5分。
附:滦南县“放管服”整改“回头看”综合评估赋分表
滦南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
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审批局代章)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