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我县各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全县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底,力争全县70%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二、创建范围
节约型机关创建对象为全县所有县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以行政办公中心为创建重点。
三、创建原则
(一)分解任务,有序推进。为防止一哄而上、创建质量参差不齐、创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也为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有计划、有节奏的开展,按照市分期分批创建行动关于2020至2022年完成创建任务的进度计划分别按不低于本级党政机关数量的25%、25%、20%的要求,县政府对所有参加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单位进行了任务分解(附件1)。列为2021年和2022年创建计划的单位,也可提前申报和完成创建。
(二)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推动和核查评价各环节工作。各单位是节约型机关创建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有关责任科室和人员专项推进创建工作。县发展改革、财政、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县政府办将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和标准进行核查评价和抽查核实,把控创建质量。对于列入当年创建计划但未达标的创建单位,不予通过,将安排在次年列入督导重点继续按照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对创建达标单位保持随机抽查,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长效性。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强化能耗、水耗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量统计,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抓住节电、节水、节油等重点,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做好相关台账。
(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能源资源实践活动,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定期举办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参加创建的县直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科室和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按照《唐山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内容(附件2)对本单位进行初始自评,和推进方案一并于6月26日前上报政府办综合四科备案(文件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邮箱为:lncxjsk@163.com.
(二)对标创建,按时完成。各县直单位要依据本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并对照评价标准细则逐条逐项进行对标,并定期进行自我评价,由针对性的做好工作。自评得分达到达标分值的单位,需将自评得分表在机关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当年12月5日前向县政府办提出核查评价申请,内容包括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自我评价结果和相关佐证材料。各单位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核查评价,确保质量。县政府办对各单位报送的创建自评结果开展核查工作,并将审定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市主管部门将协同相关单位对我县上报的最终核定结果进行核定抽查。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开发布“节约型机关”单位名单。
(四)表彰先进,通报落后。各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巩固创建经验及成果,使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长效机制。每个年度县政府办将对全县开展创建行动中成绩优异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列入创建计划但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在下一年度重点督导。
六、评价标准
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附件2)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累计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机关,可以确定为节约型机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是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任务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调度指导。在创建过程中,县政府办按季度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切实掌握整体工作进展和创建达标程度,对于分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并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政府办将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活动中,深度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郑长辉 4122159
张 硕 4100295
附件:1、滦南县创建节约型机关任务计划(2020-2022)
2、唐山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1
滦南县创建节约型机关任务计划
(2020-2022)
一、列入2020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33个)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党史办、县巡察办、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促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分局、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档案馆、县直机关党委、县网信办、县科协、县文联、县工商联、县编办、县检察院
二、列入2021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22个)
经济开发区、北河新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残联、县委党校、县供销社
三、列入2022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8个)
县总工会、县老干部局、县气象局、县社保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县电视台、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县交警大队
附件2
唐山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
单位名称(盖章): 得分:
单元 |
项目 |
评 价 要 素 |
分值 |
评判规则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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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得分 |
项目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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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目标管理 |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管理 (10分) |
*【必须完成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党政机关要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其他党政机关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人均能源消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年度指标 |
10 |
⑴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上年相比实现下降目标,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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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其他党政机关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上年相比持平或者下降,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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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机制 |
管理 机构 (7分) |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
7 |
⑴按要求明确了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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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设置了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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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机制 |
管理 制度 (20分) |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
2 |
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年度计划或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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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 |
4 |
按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每制定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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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
3 |
⑴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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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定期开展机关用能系统日常巡检和维修保养,记录详实,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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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
4 |
⑴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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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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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
7 |
⑴按月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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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每年度进行能源资源消费分析,并公示,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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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按时上报年度能源消费数据,且数据准确、详实,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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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绿色办公 |
行为 节约 (10分) |
*推行无纸化办公 |
1 |
采用OA等网上办公系统或业务处理系统,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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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 |
2 |
LED灯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部分使用LED灯具,按使用面积占比折算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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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推行行为节约、绿色办公的举措 |
4 |
⑴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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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在室内合适位置设置空调温度控制标识,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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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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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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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节水型器具,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 |
3 |
⑴机关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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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供水系统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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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 采购 (6分) |
*实行绿色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6 |
⑴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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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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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 出行 (6分) |
*推动绿色出行,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
6 |
⑴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为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条件(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棚等),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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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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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
源头 减量 (10分) |
采用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 |
4 |
⑴开展“光盘行动”、旧物再利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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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张贴“光盘行动”等节约宣传标识、标牌,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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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 |
2 |
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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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
2 |
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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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
2 |
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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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投放 (6分) |
*按市直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 |
2 |
在机关办公区域、庭院合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设施密闭性良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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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
2 |
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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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2 |
干部职工按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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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运输 (8分) |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
2 |
⑴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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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与当地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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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
2 |
与当地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实现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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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理。 |
3 |
⑴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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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与当地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并落实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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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 |
1 |
⑴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制度,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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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清运台账定期进行公示,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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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教育 |
宣传 实践 (11分) |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 |
5 |
⑴按要求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实践活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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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积极配合并参与本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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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 |
3 |
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每类标示得0.5分,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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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 |
3 |
⑴年内在新闻媒体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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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年内在本级或上级节能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地经验做法,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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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培训 (6分) |
*定期举办面向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专题教育等活动 |
6 |
⑴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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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每年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能源管理与运行岗位培训等教育活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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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对于独立办公或集中办公(负责办公物业管理职责)类型的机关须逐项进行评价打分,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