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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规划展馆、美术馆为滦南县历史建筑的批复
浏览次数:24414    发布时间:2021-12-31

县住建局: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命名<规划展馆、美术馆为历史建筑>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命名规划展馆、美术馆为滦南县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反映不同时期人文、社会、环境与历史的记忆,是人类延续的物质载体之一,担负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传承作用。2014年建成的规划展馆、美术馆是滦南北河文化旅游区的重要部分,设计造型独特,反映滦南文化传承,具有明显的地域代表性,符合历史建筑评定标准。

你单位要按照历史建筑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滦南县规划展馆、美术馆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此复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