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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为例外。对以下来信,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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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信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加以保护,来信是否在网站发布,我们将根据您许可状态及来信内容进行判定。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单位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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