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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52名新型职业农民通过资格认定
浏览次数:6073    发布时间:2017-05-2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是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推动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途径。近日,为加快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滦南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倴政办发[2015]6号)和《滦南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组织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8名专家评委,通过理论、实践、测试等环节的培训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152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评审认定为我县2016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这是我县第二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将对评审认定的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其产业示范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