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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滦南县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15089    发布时间:2017-05-31

倴政办发〔2017〕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县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滦南县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李进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景和  县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王希会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张洪鹏  县委宣传部外宣局局长

陈文轩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丙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贵海  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郭大鹏  县农牧局副局长

赵金光  县农牧局副局长

曾庆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李宝江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

李凤慧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李世久  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毕仲贵  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史春贵  县人社局副局长

高廷进  县医院院长

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希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卫计局副局长袁永强、县疾控中心主任王春波同志担任,成员从各有关部门中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收集、汇总、报送防控人感染H7N9工作有关信息,承办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卫计局:牵头做好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疫情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工作,开展抗病毒药物等医药用品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品种、数量;组织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制定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组织动物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各乡镇稳定养殖业生产;推进和规范活禽定点屠宰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开展抗病毒药物储备及流感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如需启用定点收治医院供水及污水的转运和处置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中心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相关规定。禁止街(巷)摆摊设点饲养和销售活禽。

县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相关隔离措施等工作。

县民政局: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组织做好感染者遗体处理过程中的消毒防护,按就地就近原则,及时火化处置。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疫情处置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交通运输协调,制定防控物资优先运输方案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负责活禽及禽类产品集中交易的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推进和规范活禽定点经营和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协助指导和督促市场业主做好消杀灭等工作。

各镇、街道办也要相应成立人感染H7N9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报县人感染H7N9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