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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荣获“唐山市第四批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浏览次数:5612    发布时间:2017-09-28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发掘食品行业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主体意识,营造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环境,不断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唐山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批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我县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被授予“唐山市第四批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包括种养殖环节的“唐山弘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食品生产环节的“唐山向妈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餐饮消费环节的“滦南县综合办公楼机关食堂”、“滦南县第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