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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8934    发布时间:2017-11-06

倴政办发〔2017〕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推进“争项目、争资金、争试点”活动,充分利用年终岁尾有利时机,迅速掀起“三争”活动新高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春节”前,集中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全面加大“三争”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好“三争”工作,直接关系民生条件改善,关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各单位务必引起足够重视,充分利用上级部门总结、谋划项目盘子的关键时期,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全面对接、积极跑办,不断扩大“三争”工作成果。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研究中央和省、市精神,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灵通信息、综合分析,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环境保护等领域,谋划包装新的项目,规划实施试点示范工程,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搞好对接,确保我县更多项目、更多重点工作纳入国家、省市投资计划盘子,争取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积极跟踪问效。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切实加大“三争”后续工作力度,已申报实施的重点项目、试点工作,要认真做好自查评估和检查考核,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尤其是涉及资金调整的要全力以赴争取;对于新申报的重点项目、试点工作,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该争的一个不漏,能争的一个不让,难争的各个突破,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落户我县。

四、建立调度机制。县政府将加强对全县“三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相关综合经济部门,定期通报各镇、县直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