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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滦南县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的公告
浏览次数:15449    发布时间:2018-04-25

 

为进一步构建我县“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市场,为项目业主提供更多可选择中介机构,激发中介市场活力,结合工作需要,拟建立“滦南县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范围

      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资质(格)条件并能承担相应责任的中介机构有意在滦南县开展业务,均可自愿申请入驻滦南县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在资质(格)许可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并接受各中介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入驻资质具体包括:

     (一)工程咨询资质(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水资源论证等); 

(二)评估资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节能评估、初步设计文件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土地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房产评估等); 

(三)工程设计资质;

(四)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

(五) 工程监理资质;

(六) 工程勘察资质;

(七)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八)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九)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十)测绘资质。

二、入驻条件 

凡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均可申请入驻中介超市,进行相关信息登记,依法依规提供相关服务: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对应的资质;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出具的服务成果文件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驻程序 

中介机构采取实体登记入驻的方式,中介机构向滦南县行政审批局提出入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由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相关的中介信息在滦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获得入驻登记的中介机构正式入驻中介超市。 

四、入驻申请材料 

(一)《滦南县中介机构入驻信息登记表》(附件1)、《中介机构入驻承诺书》(附件2)、《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二)报名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介机构资质(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相关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

(五)获得荣誉情况证明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内容入驻机构需提交A4纸质版(注:每申请一项资质需提供一份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实施时间及步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5月11日,为第一批中介机构申请入驻时间;后续申请不设时间限制,实行动态入驻并按批次进行网上公布。

六、报名方式

申请入驻机构持申请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滦南县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地址:乘4路公交车北河新区站点西行200米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0220房间),表格下载地址: lnxzspjzcfgk1@163.com,密码:a123456789。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nxzspjzcfgk@163.com,联系人:高振佳,联系电话:0315-412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