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在《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冀地税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县地税局被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授予“河北省地方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市地税系统仅有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