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上公布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命名2017年度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的决定》(供销合字[2018]42号),我县胡各庄、司各庄、长宁三个基层供销社被全国总社命名为“2017年度基层社标杆社”,这是继去年滦南县供销社获评“全国百强县级社”后的又一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