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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南县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4414    发布时间:2018-10-1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滦南县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滦南县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按照省、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统一部署,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努力在全县形成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强大声势,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份开始在全县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及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

二、活动安排

(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村组。由各镇组织辖区村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摆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展板、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组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组织村干部利用村内“广播”宣传。各镇按照电视台宣传报道时间表(时间表附后)选取重点村、集市,结合县金融办、县人行、县公安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由街道办组织各社区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摆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展板、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组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推广“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按照活动时间,选取重点社区,结合县金融办、县人行、县公安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学校。由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摆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展板、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滚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电子屏,组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协调师生关注“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通过校讯通等方式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课堂培训。按照活动时间,选取重点学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培训,结合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企业。由县商务局组织商贸企业、县工信局组织工业企业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滚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电子屏,组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协调企业职工关注“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按照活动时间,分别选取重点企业,组织企业管理层座谈培训,结合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五)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全覆盖。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门头滚动电子屏推送警示标语。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房产售楼部、房产中介机构、物业公司等,利用室内、外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片;利用门头滚动电子屏推送警示标语。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门头滚动电子屏推送警示标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投资类公司利用门头滚动电子屏推送警示标语。县银监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非银机构等,利用室内、外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片;利用门头滚动电子屏推送警示标语。县交通局负责协调汽车站利用户外、室内及移动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片;负责协调出租车行业,利用出租车滚动电子屏推送警示标语。县电视台连要做好集中宣传、集中培训等活动宣传报道,连续播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负责向手机用户定期推送公益短信,每月一次。

三、活动要求

(一)严密组织,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办)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成立专门工作组织,制定各自集中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县金融办、县人行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在活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报请县政府通报批评;对因不落实工作责任、推诿扯皮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先进典型及时报请县政府通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

(三)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办)要注意留存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影像资料,每月月末前向县金融办报送当月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通知、方案、总结、照片、截图、视频等内容)备案备查。材料纸质版报送县金融办(行政办公中心071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zfjrb@163.com,联系电话:4123096、429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