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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4874    发布时间:2018-05-3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待遇领取人员,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和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函〔2017〕4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稳妥、便捷、高效、全域通办、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省人社厅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在我县辖区内已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工伤职工、失业人员和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待遇人员)以及以后新增待遇领取人员。

二、把握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认证一次,2018年5至6月进行采集认证工作,2019年以后每年4、5月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认证两次,2018年5、6月和11、12月进行采集认证工作,2019年以后每年4、5月和11、12月正常进行。工伤保险每年认证一次,2018年5至6月进行采集认证工作,2019年以后每年4、5月正常进行。失业保险每月月初至20日进行认证。社保待遇领取人必须按时间要求完成每年的资格认证工作。

规定认证时间过后,对未认证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暂停发放待遇;失业人员连续3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的暂停发放待遇。

停发待遇人员在补办完毕资格认证工作后,经过审批,从停发之月起恢复并予以补发相关待遇。

三、认证方式

截至2018年4月底,我县企业离退休人员为10685人,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为114712人,工伤待遇领取人175人,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为365人,认证任务相当艰巨。认证方式有采用智能手机自助认证和现场认证两种。

(一)采用智能手机自助认证。省人社厅已通过社保卡信息完成了绝大部分人员的人脸信息采集任务,并建立了人脸识别模式系统。采用智能手机自助认证便捷高效,速度快、质量高,已完成人脸识别信息采集的待遇领取人首选推荐使用智能手机自助认证。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自己或亲属用智能手机下载“老来网”手机自助认证APP软件,先注册登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自助认证。

(二)现场认证:通过智能手机自助认证失败的或无法认证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县社会保险局相关认证窗口或居住地附近的镇(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以及唐山市其他市、县两级社保机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窗口采集建立人脸照片模板并进行认证(确属行动不便的可申请上门服务认证),现场认证可全域通办,信息共享。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要精心组织,把握认证时间和类别,建立健全认证服务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认证服务水平,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形成常态,实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业务经办无缝衔接,共同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

(二)深入宣传。利用人脸识别模式开展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防止待遇领取人重复领取、死亡瞒报现象的有效手段,也是确保社保待遇正常发放、社保基金安全运营的重要举措。县社保局要利用电视、广播、手机微信、客户端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各镇(街)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并利用村广播循环播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资格认证工作平稳开展。

(三)强化培训。县、镇两级要及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熟练掌握认证流程和操作技术,并迅速推广普及,使其家喻户晓。

(四)快速推进。县社保局已为各镇(街)和社保业务大厅申请添置不同类别的专用认证设备若干套,在认证设备安装到位前,各镇(街)应提前部署,稳步推进,先期发动待遇领取人使用智能手机进行远程自助认证,以保证总体工作有效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首次认证任务,实现社保待遇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