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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6月24日-7月31日钢铁企业停限产管控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7992    发布时间:2019-06-24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关于做好全市钢铁企业停限产的通知》要求:“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转炉、白灰窑限产比例不低于50%,且接到本通知起立即停产到位,高炉于6月27日前停产到位。”我县两家钢铁企业制定并执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

1、烧结机:1#92.4㎡烧结机6月24日0时至7月10日16时停产、7月13日0时至7月31日8时停产(1#烧结机停产35天);2#92.4㎡烧结机6月24日0时至7月12日24:00时停产(2#烧结机停产19天);3#92.4㎡烧结机7月10日0时至7月12日24:00时停产(3#烧结机停产3天)。其余时间正常生产。

2、球团竖炉:1座10㎡竖炉6月24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停产、7月20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停产(竖炉停产19天),其余时间正常生产。

3、高炉:1#1080m³高炉6月24日0时至7月26日2时停产,其余时间正常生产(1#高炉停产32天2小时);2#、3#450m³高炉正常生产。

4、转炉:1#50吨转炉正常生产,2#50吨转炉根据高炉铁水情况按50%作业率生产,3#50吨转炉6月24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停产。

5、石灰窑:6#、7#、8#、9#180m³石灰窑6月24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停产;2#180m³石灰窑6月24日0时至7月12日24时停产,其余时间正常生产;1#、3#、4#、5#180m³石灰窑正常生产。

二、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

1、高炉限产50%,6月25日0时—7月12日12时停产,7月12日12时—7月31日正常生产,共停机17.5天。

2、132平米烧结机、14平米竖炉、转炉和白灰窑限产50%。6月25日0时—7月14日0时停产,7月14日0时—7月31日正常生产,共停机19天。

(6月24日0时—6月25日0时全部正常生产)

三、企业监管责任人

1. 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郭凤勇,倴城镇副镇长,130xxxx9288。

 2. 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赵秀存,县生态环境分局副科级干部,155xxxx1213。

四、分管县领导

李克军,副县长,136xxxx7218。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