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减少油烟污染,7月29日,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城区餐饮饭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发放了《关于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的通知》,对整治中发现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及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运行的,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门店依法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