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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
浏览次数:6031    发布时间:2019-11-01

近日,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为补缴期。

据了解,广大城乡居民可采取委托征收、自助缴费、银行代征、税务征收的方式进行缴费,按《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2019)13号)相关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我县及时召开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并就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业务经办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