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分局印发专项通知,要求持证企业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按时限公布自行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停产、停运情况,并对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制定企业信息台账,对企业系统申报、信息公开等相关情况实时更新。依据台账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或不按规定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确保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转变管理思路、服务与监管并重。建立企业咨询信息群,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为企业提供线上答疑服务,认真指导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和填报系统数据。同时不放松线下检查,执法人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杜绝企业侥幸心理,线上线下两手齐抓,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