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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行业整治约谈会
浏览次数:3399    发布时间:2022-03-15

为维护滦南县电动自行车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道路交通安全,3月14日上午,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行业整治约谈会,县内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监管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和即将实施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深刻学习领会意见和条例精神,依法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滦南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英锋强调,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电池方面,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一定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得非法改装变速器、助力装置等,并鼓励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多种方式,促进淘汰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一级主任科员孙东民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加强销售产品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头盔等,一定要明码标价,严禁虚标原价后降价销售的价格欺诈行为;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能否登记上牌等事项一定要提前告知购买者,减少售后纠纷。

参会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