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images/body_bg1.jpg
/media/images/body_bg2.jpg
/media/images/body_bg3.jpg
/media/images/body_bg4.jpg
/media/images/body_bg5.jpg
/media/images/body_bg6.jpg
/media/images/body_bg7.jpg
/media/images/body_bg8.jpg
高级搜索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格实施临时性全域封控管理的公告
浏览次数:27291    发布时间:2022-03-24

为彻底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早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临时性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3月2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范围:唐山市全域。

3.封控管理坚持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的原则。每个村、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持证的公安干警、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保民生企业员工等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在配合值守人员做好测温、扫码、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农村居民不得出户,城镇居民不得出楼门口。

4.广大群众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封控管理相关工作。对不听劝导、拒不执行封控管理指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组建专门队伍,加强日常巡逻,确保封得严、控得住。

5.封控管理期间,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上下、左右、内外沟通衔接机制,加大生活物资供销送力度,保障群众生活合理需求,特别是孕产妇、婴幼儿、急诊病人、特殊疾病患者的就医需求,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