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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扎实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浏览次数:3767    发布时间:2022-04-12

 全县解除疫情封控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复产复工,可能导致从业人员返企聚集,安全生产风险加大。为扎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滦南县应急管理局切实做到“三个必须”。

一是必须执行复产复工审批制度。所有企业要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复产复工申请,经审批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复工复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同时报监管部门审查复产复工安全条件。

二是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方案。所有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产复工方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是必须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在复产复工前要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