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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我县群众看病就医节省1500万元
浏览次数:4029    发布时间:2022-10-25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对以往药品耗材采购制度的一项改革,最终目的是让广大群众以较低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耗材,减轻患者购药就医负担。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滦南县正式落地实施三年多时间,截至目前,滦南县已跟进落实国家组织10批、省单独组织5批、联盟组织12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集采品种覆盖300多种药品,40多种医用耗材,涵盖多个治疗领域,能够有效地满足临床需求。药品耗材价格大幅下降,据初步统计,三年多来,累计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1500万元左右。糖尿病患者常用药物二甲双胍每片由1.148元降至0.043元,降幅达96.25%;甘精胰岛素平均每支价格由180元降至70元,参保患者每年可节省药费支出4000元左右;心脑血管患者常用药物阿托伐他汀钙片每盒由39.5元降至6.6元,降幅达83.29%。集采耗材包括冠脉支架、起搏器、药物球囊、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及一次性输液器、留置针等常用低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平均降幅82%,其中人工膝关节类均价由3.2万元降至5000元左右,人工髋关节类均价由3.5万元降至7000元左右;心脏支架均价由13000元降至700元,降幅超过94%。为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吃得上、吃得起药,滦南县认真组织“两病”门诊用药集中带量采购,13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69.39%。

为确保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更好地惠及全县群众,滦南县坚持认真督导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制定印发了《滦南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和《滦南县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考核办法》等,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了集中带量采购,做到了有需必采、应采尽采、优先使用。对在一个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集采医保资金作为医疗机构收入,其中60-70%用于集采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下一步,滦南县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巩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果,持续推动集采工作制度化、精细化、惠民化,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广泛参与和使用集采产品,不断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让滦南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