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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品牌 县司法局构建纠纷化解新模式
浏览次数:5527    发布时间:2023-06-15

6月13日,滦南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共同探索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流程,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实现优势互补。

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委托调解民事纠纷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诉调对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各人民法庭对接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诉前、诉中、执行中,对适用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或认为经人民调解更有利于调解(执行)的案件, 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具《委派(委托)调解函》,当事人持《委派(委托)调解函》到司法所进行登记,到由司法所指定或当事人选定的人民调解组织接受调解,县司法局各司法所负责督导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对纠纷及时依法调解,对于调处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进行反馈。

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诉调对接”、加强“所庭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对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