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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召开再加工纤维质量安全提升培训会
浏览次数:5891    发布时间:2023-07-07

7月6日,滦南县长凝镇镇政府召开再加工纤维质量安全提升培训会,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宋佳祥、副处长孙丹丹,滦南县市场监管局主管副职孙东民、消保科全体以及棉纺协会负责人贾海民、长凝镇副镇长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强调再加工纤维质量安全以及再加工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生产经营事项。一是要严把原料进货关,再加工纤维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逐批次审验供货人的身份证明和货物来源,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原料和再加工纤维。二是要严把生产质量关,再加工纤维生产者应当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产品逐批次进行质量检验,并对产品质量负责。三是要严把产品包装关,再加工纤维生产者应当使用能够保证再加工纤维正常运输和贮存需要的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正确包装,必须使用印有警示语的包装袋。四是要严把产品销售关,再加工纤维生产者和从事再加工纤维批发业务的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再加工纤维的销售数量和流向。五是要严把台账记录关,要仔细记录、详细记录,按《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