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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来信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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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18-08-08 16: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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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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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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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本人户籍在唐山市滦南县长凝镇,因办理外地户口需要户籍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结婚日期和离婚日期以及结婚对象信息。 但因为我是在天津登记结婚,在上海判决离婚,计生办系统无法查到我的结婚离婚信息,无法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提供这些信息。 请问,如何能把我的这些婚育信息录入到系统里,以方便计生办工作人员查验? 另外,通过何途径可以开具县级计生证明?
回复
经与县卫计局联系,可到所在镇计生办录入婚姻登记信息,计划生育证明可在所在村、镇开具,如有需要,可在村镇已盖章的基础上,再到县卫计局盖章。
回复时间:2018-08-15 14:42:32 回复人: 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