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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南方花园住宅小区命名的通知
浏览次数:
10029
发布时间:2016-11-29
倴政办发〔2016〕8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以适应城乡建设、对外交往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对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命名。
南方花园住宅小区:
东至通往和谐嘉园的水泥路(距和平路
191.28
米
),西至和平路,南至嘴东大街,北至和谐嘉园。占地面积
12924.3
平方米
。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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